鉴于现在部分矿主在抵押人抵押后,随意更改手续费,而且是立即生效。
抵押人在注意到手续费变高之后,想退出却无法立即退出,造成了损失。
建议:矿主提交变更手续费的请求后,不应该立即生效,而是要和提币一样,7日或14日后生效,这样的规则才是对双方公平的。
当抵押人看到矿主准备变更手续费后,有自主决定是留下还是走人的权利。
在提币的这7-14日内,抵押人仍然享有当时质押时候的分配比例!
如管理觉得这样比较合理,请代我将此建议提交给PHALA技术组讨论,看看能否采纳。
谢谢!
鉴于现在部分矿主在抵押人抵押后,随意更改手续费,而且是立即生效。
抵押人在注意到手续费变高之后,想退出却无法立即退出,造成了损失。
建议:矿主提交变更手续费的请求后,不应该立即生效,而是要和提币一样,7日或14日后生效,这样的规则才是对双方公平的。
当抵押人看到矿主准备变更手续费后,有自主决定是留下还是走人的权利。
在提币的这7-14日内,抵押人仍然享有当时质押时候的分配比例!
如管理觉得这样比较合理,请代我将此建议提交给PHALA技术组讨论,看看能否采纳。
谢谢!
我认为没有必要。
目前系统已经提供了矿池历史费率的查看,质押人完全可以在质押前查看矿池的历史费率,确定矿池已经长时间运行在合理的费率。完全可以据此判断矿池的信用历史。
此外,从矿池角度,灵活调整费率,以满足市场上质押币/机器的供求关系变化,是非常正常的市场调节策略,应当鼓励。
作为矿池,稳定是很重要的,没有道理需要频繁变更管理费比例。有个七天缓冲期是完全合理的,不能说质押人有7天至14天的锁定,矿池却可以瞬时调整管理费比例,很不公平。像pid1954这样,管理费突然由30%调成100%,至少这七天,质押人就什么也没有。